机关各处室、质监所、培训中心、协会秘书处: 为了将局机关开展的“树形象从我做起”活动落到实处,推动干部职工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素质能力上实现新突破、新转变、新提高,努力把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形象好的高素质队伍,把局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和谐型机关,真正树立起“勤于思考、敢为人先的创新形象,精于实践、乐于奉献的实干形象,清正廉洁、真诚相处的团结形象”,现将《“树形象从我做起”活动考核细则》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1、每个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都要撰写学习笔记,每月10日前提交一篇上月学习心得,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提交上季度活动小结、考核实施细则自查评分情况以及本季度活动计划。 2、各处室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提交上季度活动小结和本季度活动计划。 3、活动办公室在网上开辟活动专栏,刊登各处室、个人的学习心得、好人好事、活动计划与总结,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9月份组织开展一次活动交流,年底进行总结表彰。
附件:“树形象从我做起”活动考核细则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树形象活动实施细则(修订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