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州旅游局: 为进一步促进县域旅游经济发展,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有效释放旅游业的关联带动功能和乘数效应,推动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省旅游局决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动员全省有条件的县市全面深入地开展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旅游强县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省委、省政府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重要战略思想和战略举措,加快旅游业发展是旅游资源较丰富的县域实现产业转型、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手段。今年5月,省委、省政府再次召开现场会,研究部署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对全省旅游行业加快县域旅游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县域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旅游业发展实际,把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旅游强县活动作为促进旅游资源较丰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细化目标,统筹协调,强化措施,抢抓机遇,推动县域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着力建设一批县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省旅游局成立以局长张达华为组长,副局长潘细汉为副组长,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湖北省优秀旅游城市和旅游强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指导全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规范与管理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各市州旅游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导本市州旅游创建工作。 二、周密组织,有序推进 县市旅游创建工作是实施政府主导战略、推动旅游业发展的主要抓手,是推进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的重要工作着力点。市州旅游局在县市旅游创建工作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性地位,为全面系统地推进县市旅游创建工作,各市州旅游局要按照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在今年9月底以前,对本地区各县市的旅游资源禀赋和旅游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市州县市旅游创建工作规划,确定参创县市,明确创建目标,安排创建时序,认真组织动员本地旅游资源较丰富的县市积极申报参加创建,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覆盖面。要深入实际指导有关县市从县(市)情出发,认真分析县市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优势和制约因素,明确产业定位,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指导,系统有效地推进县市的创建工作。要根据创建工作的明确要求和各县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组织本地有关县市的初审工作,及时与省旅游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按时进行验收。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实施政府主导战略,系统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素质,综合发挥旅游产业功能,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地推进旅游产业化进程是县市旅游创建工作的主要目标。各参创县市要认真学习、系统掌握创建标准,明确创建目标,明确产业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明确县市旅游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和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要建立县市旅游发展和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和长效机制,通过制度性安排,系统解决长期制约旅游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优化旅游业的发展环境,提升国际化、现代化水平,为旅游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条件,夯实基础。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创建县市应将创建工作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镇建设、改善和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系统推进,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发动和组织城乡居民支持和参与旅游发展和创建工作,让城乡居民自觉成为旅游发展和创建工作的参与者、实践者和最终受益者。 要建立高规格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及精干高效工作专班,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目标考核,严格检查督导,认真执行创建工作优胜奖励制和一票否决制,扎实地推进创建工作。 要加强宣传报道工作,通过高频率、高密度、高效率、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造势活动,营造创建氛围、形成创建声势,动员全社会广泛支持与参与,为创建工作和旅游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创建标准宣贯与指导、验收工作 为保证县市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省旅游局将根据各县市的申报情况,举办一期创建标准宣贯培训班,对各参创县市创建工作专班全体人员和有关市州旅游局的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请各市州旅游局提前做好动员组织工作。 对各县市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由相关市州旅游局为主组织实施。省旅游局可根据市州旅游局的意见,在参创县市较多的市州选择一个县市进行一次指导性检查,其他县市可派员参加。 验收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实施。 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县级市,创建工作方案报国家旅游局备案满三年后,其初审工作由市州旅游局组织实施,验收工作由省旅游局组织实施。 创建湖北旅游强县的县,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其初审工作由市州旅游局组织实施,验收工作由省旅游局派专班会同市州旅游局实施。 创建中国旅游强县的县,其初审、验收工作由省旅游局组织实施,相关市州旅游局参与验收。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