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全省旅游行风建设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中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省委九届二次会议和省纪委九届三次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国家旅游局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地旅游行风建设经验,研究部署今年全省旅游行风建设工作。下面我讲四个问题,供大家研究。 一、全国旅游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全国旅游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于4月2-3日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各省(市区)旅游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参加了会议。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作了书面讲话,纪检组长王军同志作了总结讲话,11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 邵琪伟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旅游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一是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二是方式方法不断创新;三是解决了旅游行风中大量实际问题;四是旅游行业精神面貌进一步好转。 邵琪伟局长提出2008年旅游行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旅游市场进一步规范,推动旅游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深入发展,推动行风长效机制建设,努力使广大旅客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会议提出2008年旅游行风建设四项任务。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活动深入开展,这项活动开展的重点就是优秀旅游城市。二是加强对旅游发展基金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三是进一步完善旅游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由解决游客个案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由行政手段推进向依靠制度、机制规范行风转变;由依靠外力进行整改提高向依靠内部进行自觉整改转变。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源头治理,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地用制度和法规来规范和引导市场。 二、认清形势,深入推进旅游行风建设 我省旅游经济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旅游行业干部职工的努力下,2007年全省接待总人数1.02亿人次,与2006年相比增长19.86%,其中入境旅游人数达到131.81万人次,与2006年相比增长24.86%,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640.87亿元,与2006年相比增长18.74%。在经营业绩快速增长的同时,旅游行风建设工作,坚持围绕和服务旅游发展这个中心,坚持业务工作与行风建设有机结合,坚持把维护广大游客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抓党风,带政风,促行风,取得行风建设的新成绩。具体表现在下述四个方面: 一是紧密结合旅游景区秩序治理整顿,促行风。自2006年以来,我省各地通过开展旅游景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整治旅游景区的“脏、乱、差”。武当山管委会提出“不让一个游客在武当山受委屈”的服务目标,三峡大坝、神农架、黄鹤楼、省博物馆等一大批旅游景区的软硬环境明显提高,受到广大游客的欢迎。全省旅游景区通过整治“脏、乱、差”,提高了旅游景区的环境质量,提高了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使游客享受优良的旅游环境和高质量的服务。 二是开展治理旅游行业的商业贿赂,促作风。2006年,我们在全省开展了旅游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狠刹导游在旅游购物中私拿回扣的歪风,维护了广大游客的消费权益。 三是在优秀旅游城市中开展“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的活动。全省九个优秀旅游城市,大力开展优质旅游服务活动,以高质量的服务迎接参加城运会和第八届中国艺术节的中外来宾,展示了湖北优秀旅游城市旅游行业的良好形象。 四是深入开展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近两年来,在旅游行业持续开展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工作,按照纠建并举的思路,纠正旅行社“零负团费”,打击和取缔“黑车、黑导、黑社”。在大力整治的同时,在全省旅游行业推行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出台了《湖北省旅行社诚信建设管理办法》、《湖北省诚信旅行社评定标准实施细则》,并在湖北旅游网建立了“湖北旅游诚信网”专栏。这些措施的实施,较好地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初步净化了旅游市场,向广大游客展示了湖北省良好的旅游行风。 在看到我省旅游行风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全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市场的迅速扩大,加之人民群众对旅游业的新要求、新期待,需要我们正确认识旅游行风形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推进旅游行风建设。 首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旅游行风建设提出了新的期待。旅游行业是典型的为人提供服务的行业,广大游客要求享受到质价相符的服务,而少数旅行社降低服务等级标准,欺客宰客的问题屡屡发生。仅2007年统计,降低服务等级标准的投诉就有87件,占整个投诉的30.6%。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提高为游客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尤其是要严格要求旅行社按规范合同提供服务,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其次,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对旅游行风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旅游业的发展不仅是量的增加,同时要有“质”的提升。一些旅游企业往往重视量的增加,而忽视服务质量的提升。因此,作为旅游行业管理部门,要对提升服务质量倾注更多的关注。 再次,切实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对旅游行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2007年省质监所的统计,全年发生旅客投诉272件,人数达到942人次,而以旅行社为投诉对象的就有138件,占50%。说明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对于游客的合理诉求,有的旅行社不予正视,以种种“理由”和借口推诿搪塞。这些都与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的诉求格格不入,必须通过抓行风建设,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 三、围绕又好又快发展旅游业,加快旅游诚信体系建设 解决旅游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从机制体制上解决问题,坚持标本兼治。而当前,要以诚信建设为抓手,推进旅游行风建设。 第一,深入学习宣传旅游诚信建设标准。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开会、培训、宣讲等多种形式,宣传《湖北省旅行社诚信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诚信体系建设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第二,严格按诚信标准考核旅游企业。有了诚信建设标准,就必须按照标准严格检查落实,严格考核,把标准转化为企业实际行动。真正使标准起到规范、约束旅游企业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作用。 第三,运用各种方式公布考核结果。要运用考核结果,宣扬诚信旅游企业,鞭策不达标的旅游企业,各地旅游部门要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适时公布旅游企业诚信建设情况,维护广大游客的知情权,为广大游客正确选择旅游企业提供方便,体现政府的服务职能。 四、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建立旅游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我们常说,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因此,制度建设是带有根本性的建设。什么样的机制是长效机制?这是需要我们共同思考的问题。但制度建设无疑是打基础、管长远的,制度具有相对稳定和规范的特点。因此,我们必须把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以一贯之。根据国家旅游局的部署,结合我们省旅游行业的实际情况,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旅游行风建设要重点抓好四件事。 第一,继续在全行业深入开展“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活动。这项活动是我们行风建设的主题。围绕这个主题,重点治理旅游宣传上的虚假广告,诱引旅客购物索取高额“回扣”、以及“零负团费”等。工作的重点是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县。工作的主要对象是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等。 第二,重点加强旅游发展建设资金和旅游质量保证金的监管。一是要对“两项”资金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看“两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符规定,是否有挪用、贪污、虚报等问题。二是规范旅游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各市、州、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旅游质量保证金管理使用的规定,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一个银行集中统 一管理旅游质量保证,防止被挪用,防止发生贪腐的问题。三是要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今年国家和省下拨的旅游救灾资金,严禁挪用、截留。 第三,依法依规查处旅游企业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旅客通过多种方式投诉旅游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以对游客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倾听旅客的投诉,严肃认真地开展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把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强化监督,促进行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工作要求落实。从事纪检监督工作,很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监督检查。行风建设的许多工作要靠业务部门去组织实施。因此,强化监督检查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应尽的工作职责。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同志们:旅游行风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为全省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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