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局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纠风会议精神,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市场监管,努力塑造“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群众满意”的旅游形象,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年接待海外旅游者52.98万人次,同比增长15.46%;旅游外汇收入2.28亿美元,同比增长约17.2%;旅游总收入314.37亿元,同比增长18.09%。截至200年底,全市旅游行业共有全国“青年文明号”5家、省级“青年文明号”14家、市级“青年文明号”16家、全省旅游系统先进集体14家、省、市文明旅游风景区和创建省、市文明旅游风景区先进单位13家,省级“诚信建设文明示范点”3个、市级“诚信企业”40家,全省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11名,还有一批职工获得省级“青年突击手”、市级“青年技术能手”、“三八女能人”称号和“五一劳动奖章”等奖励和荣誉。我们抓行风建设的主要做法是: 一、突出重点抓诚信 一是围绕“八荣八耻”广泛开展“话荣辱、明是非、铸诚信”主题座谈活动,努力使“八荣八耻”成为行业规范,增强了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公平竞争和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二是联合武汉市企业信用管理服务中心,在全市旅游企业中全面开展了信用旅游企业的创建与评定。对被评定为市A级信用的企业,建立信用档案,长期跟踪服务,并在银行信贷,项目招商投标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政策优惠。通过创建、评定,有效地调动了旅游企业参与诚信旅游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围绕旅游从业人员素质这个核心,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重点推进导游人员星级评定,大力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四是率先在媒体上发布《武汉旅游“红黑榜”名单》,公开曝光不讲诚信、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和个人,通报表彰诚实守信、履约践诺的企业和个人,让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选择,极大地促进了行业诚信文化建设。 二、严把质量抓监督 一是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定期在电台、电视台举办“旅游行风连线”栏目,采取局领导直接与市民对话的方式,接受市民和游客对行业风气、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咨询和投诉,现场回复解答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行风监督员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中常年聘请了10位行风监督员,不定期地组织行风监督员进行随团暗访检查,对于行风监督员提出地问题,及时通报给企业并加强督促整改。三是加强投诉、应急受理体系建设。设立专门的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110联动机制,做到首接、转办有记录,处理情况有反馈,使游客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出动检查人员144 次,检查导游员185名,查处违规单位14家,违规导游14名,较好地净化了旅游市场环境,保证了旅游服务质量。 三、着眼长远抓制度 一是诚信经营机制。完善了旅游行业诚信公约,各旅游经营单位公开向游客承诺,将自费项目的名称、价格等明示于众,让游客自主选择。全市有100多家旅游企业参加了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填报《企业诚信调查表》,有43家企业建立了武汉市诚信企业档案,通过了武汉市诚信企业的评估。二是质量监督机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旅游投诉和质量监督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旅游市场监督工作程序,加大了市、区两级质监互动和对违法违规旅游行为的监管力度,组织专门人员编撰《旅游服务质量报告》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制作了“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监督反馈卡,有针对性地开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活动。三是评比表彰机制。将行风建设纳入区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评比表彰内容。开展了文明景区、文明旅行社等评比表彰活动,制定了《武汉市文明风景旅游区暂行标准》、《武汉市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和《武汉市文明旅行社评选标准》,为全市4000余名导游员建立了信誉档案,以此为基础,选拔部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导游人员组建了武汉市导游明星队,定期对优秀导游人员进行表彰。 回顾2007年的旅游行风建设工作,我们有下列几点体会: 一、贯穿于日常工作抓行风,是做好行风建设工作的基础 行风建设必须融入行业管理的各个领域,并长抓不懈。我们将行风建设与 “四城同创”(创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相关工作一起部署、落实,进一步加大了培训力度。将行风建设纳入质量监督重点,对旅行社重点监督零负团费、虚假广告、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购物欺诈、不签订旅游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挂靠承包”、导游薪酬无保障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旅游星级饭店,加强对其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重点对饭店服务项目缺失、服务标准降低、规章制度不健全、在旅游旺季哄抬房价或不履行合同等问题进行监管;对旅游景区重点监督景区内及景区周边环境,杜绝景区购物点与旅行社勾结强迫旅游者购物现象,并严格加以整治。同时,将行风建设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积极树立亲民的服务理念、热情的服务态度、快捷的服务效率。全市旅游行业逐步形成了自觉做好行风工作的形象意识、结合产业发展抓行风的效益意识和以行风建设为已任的责任意识。 二、把握重点环节抓行风,是开展行风建设活动的根本 针对旅行社责任保险及意外险不健全、游客索赔困难的问题,我们在武汉地区旅行社行业中开展了旅行社旅游保险团体统保工作,实现了旅行社责任险、意外险、特殊旅游险种的重大突破,规范了旅游保险行为,确保了保险及时理赔、足额理赔,为旅行社诚信守法经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针对饭店行业意见集中的多头管理问题,我们通过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改善软环境加快旅游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简化相关审批和检查程序,同一部门的不同处室对饭店的管理尽可能安排统一办公,减轻了企业负担。这些措施切实增强了旅行社抗风险能力,服务了企业的发展保护了游客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旅游行风的好转。 三、围绕重大活动举办抓行风,是拓展行风建设领域的关键 2007年,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女足世界杯等活动相继在武汉举办,我们抓住契机,向广大从业人员灌输诚信经营、顾全大局、优质服务意识,推行文明用语,对1500名行业员工分七期进行了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礼仪规范培训,组织了 “微笑大使”评比和服务技能竞赛等活动,开展了“做文明市民、创礼仪武汉”、 “创文明行业、促荆楚和谐”、 “迎节会、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活动,成立了接待服务巡回检查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服务质量、卫生、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加大了市场整治力度。活动期间,我们以优质的接待服务赢得了国家领导的表扬、各界来宾的赞誉和广大游客的肯定,有力地推动了旅游行风的转变,展现了 “文明、热情、诚信、守法”的良好行风。 新的一年,我市旅游行风建设将在国家、省旅游局的领导下,坚持以“和谐旅游、诚信旅游”为主题,坚持以增强旅游产业综合素质和提升游客满意度为宗旨,突出文明诚信、优质服务,主要抓好下列工作:一是以参与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以及其他各项创建、评比活动为载体,结合省、市重大活动,进一步倡导文明之风,激励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二是以“旅游行风连线”等活动为重点,结合质量监督工作,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服务质量;三是以细化标准、规范经营为重点,结合行业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旅游行风长效机制建设;四是以局机关政风建设为先导,进一步锤炼亲民务实的机关作风,更好地带动全行业营造文明诚信的行风,更好地为广大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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