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局按照国家旅游局、国务院纠风办、省旅游局关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市旅游经济发展和行风建设工作,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旅游行业管理水平明显好转,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游客和公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旅游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 总结我市旅游行风建设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行风建设 (一)把行风建设同开展加强作风建设活动相结合,加强旅游行政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 我局把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作为开展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2007年初,我局按照十堰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暑,开展以“加强作风建设、创建优秀发展环境”为内容的主题活动。其目的:一是通过开展加强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全面转变。二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从制度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给予保证。三是按照党章规定针对党员制定的《八条标准》,结合旅游行业特点,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作用。四是主动征求旅游行业基层单位的意见,建立了政言畅通的党风廉政建设沟通渠道,并制定出整改措施。五是针对在社会上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抓整改。六是结合工作实际,在机关内部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公示制、将各科室的工作职能、办事程序等内容上墙公布,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方便。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促进了旅游局机关的作风建设,使全局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有了明显的改观,工作的责任心比过去增强了,工作干劲更足了,效率提高了。 (二)把行风建设同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相结合,做到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强化行风建设和行政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体现。我们坚持做到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机关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湖北省旅游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二是进一步规范旅游行政管理程序。三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执法权限和职责进行界定和分解。通过规范行政管理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了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有效地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 (三)、把加强作风、行风建设同开展行业诚信建设相结合,强化全行业道德教育和守法经营意识 我局认真开展旅游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活动。2007年4月,我局在召开“星级饭店”年会期间,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到会,并强调,各家饭店要提高诚信、优质服务的理念和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得到了大家的认同。8月份,我局特邀武汉市旅游饭店从业方面的专家来我市授课,围绕“如何提高酒店经营绩效和服务品质”为主题,以服务“二十一世纪终级的武器”为切入点的授课内容,其目的是,以加强我市对中高级星级饭店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以此充实和提高我市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2008年1月,我局在对导游人员年审工作期间,分别邀请了湖北大学的教授和省高级导游来我市授课,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导游人员的业务能力,奠定了基础。这些活动的开展,使星级饭店的服务水平和导游人员的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从而推动了群众性创建旅游文明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把行风建设同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相结合,切实解决行风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为把行风建设同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管理的规范、有序,我局明确了治理整顿工作目标和任务。为了进一步巩固旅游治理整顿成果,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省旅游局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对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形式,利用“黄金周”和开展专项活动期间,十堰市在分管市长的率领下,联合公安、交通、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安监等相关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得到了各职能部门的支持;同时,会同各县市区旅游局,对各辖区内70多家旅行社,20多处旅游景区、点,进行检查。为加强导游人员的管理,我市实行了导游人员的年审制度和导游员计分管理制度,推广导游员网络化管理(建立IC卡管理系统)并同全国联网。我们还建立了行风建设监督机制,聘请了5名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等担任特邀行风监督员,不仅能及时了解情况,解决旅游服务中的问题,同时也进一步加大了社会监督力度。 二、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大力优化旅游市场环境 (一)、针对旅游市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整顿治理活动。 2007年,十堰市旅游局按照国家、省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在十堰市旅游行业中,开展系列活动。 1、树立“创文明行业,优化旅游发展环境”的良好形象。 根据省文明委、省旅游局《关于开展“创文明行业,促荆楚和谐”文明行业主题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十堰市旅游局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活动。为把此项活动落到实处,我局下发了《关于在十堰市旅游行业开展“创文明行业,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为主题竞赛活动的通知》,通过“八比八看”、“三好一有”多项活动的开展,使各旅游企业进一步提高了旅游服务质量,规范了旅游市场行为,营造了十堰旅游行业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 2、重点抓好治理“零负团费”的专项整治活动。 为贯彻全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全国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旅游局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活动,我们及时出台了《关于印发〈十堰市治理整顿‘零负团费’各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把此项活动落到实处,十堰市专门成立了《十堰市治理整顿零负团费各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实施方案。其目的:是推行旅游合同规范文本、规范旅游经营行为。同时做到,开展对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开展合同、示范文本实施情况的检查;加大对违规合同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理性的旅游教育,引导旅游者抵制“零负团费”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零负团费”行为。开展此项活动,力求达到严厉打击“零负团费”行为,规范十堰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市场规范、有序的发展。 3、抓好治理整顿活动,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十堰市召开了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动员大会和开展以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为主题的旅游行风建设活动动员大会。发放《问卷调查表》400余份。并走出去开展调查。十堰市旅游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全部出动,先后走访全市的旅行社、导游和旅游院校,针对我市导游队伍总体状况进行了解调查,4月19日,省旅游局的领导到我市开展导游队伍调研时,针对十堰市的导游队伍情况,表示比较满意。在开展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中,召开了十堰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动员大会,部署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通过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旅游广告、专项检查,重点查处“零负团费”,欺诈宣传,无序竞争等不正当经营行为。同时,开展对旅行社的业务档案专项检查、超范围经营、旅游合同专项检查,还对旅行社的财务、门市部、旅游团队购物商店,导游执业等经营情况,进行各项检查活动。通过检查,有效遏止了旅游市场目前存在的一些违规行为;整顿了旅游市场秩序,促进了旅游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五是开展星级饭店提高服务质量方面的宣传活动。我市利用星级饭店复核检查之际,进行了再次宣传活动。促使星级饭店严格按照星级标准,提供星级达标服务,以提升十堰星级饭店优质服务的形象。 (二)抓行风建设,树立形象,力求促进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作一个地方旅游主管部门,创建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形象,对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十堰旅游局,把此项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使十堰市旅游局的机关干部,始终都保持一种团结向上,作风正派,干实事,促发展的精神状态。 1、以参与“行风热线”为载体,加强作风建设。 十堰市旅游局参加由十堰市纪委主办的“行风热线”节目,已有6个年头了,几年来,十堰市通过参与“行风热线”节目,把它作为宣传旅游产业,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的阵地与桥梁,积极组织参加每期的节目。在参与该节目时,解答了市民关心旅游产业方面的各种问题;尤其是旅游发展环境、规范经营秩序,树立旅游形象等方面,都能涉及到;针对这方面的问题,局党组一班人,针对问题不回避,及时整改,逐条落实,并向关心、支持、提出问题的市民做好回复,解答工作。通过几年来参与“行风热线”节目,对于转变机关的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2、狠抓市场治理,积极营造良好的旅游秩序。 坚持不定期组织开展对旅游市场的专项检查,是规范旅游市场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的必要的措施和手段。特别是每次黄金周,旅游假日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对旅游市场开展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秩序联合大检查,确保了历届黄金周的安全渡汛。十堰市旅游主管部门,无能是在每次开展专项活动中,采取集中整顿、治理旅游市场秩序和净化旅游市场环境,而且在平时也没有放松对旅游市场环境的整顿、治理工作;近一年来,在对旅行社认真开展了“零负团费”治理整顿活动中,共查处了7家旅行社超范围以及虚假广告宣传行为,使旅行社违规组团、欺客宰客现象得到遏制。根据条例精神,对全市上星满5年的星级饭店进行了复核,取消了4家旅游星级饭店的资格,限期整改的6家。从2006年到2007年间,先后对部分旅行社的违规经营给予口头警告或者下达整改通知书,力求规范旅游市场。对于顶风违规的旅行社,将给于经济处罚。例如,我市一家旅行社超范围经营,我们经过调查,证明有超范围经营的现象,我们上报省旅游局后协同处理,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给予了经济处罚,同时上报十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有效地遏制了违规经营,超范围经营的现象。这表现了十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治旅、建立和谐文明的旅游环境和净化旅游环境的决心。我们还在旅游行业中,大力推行行业自律,各旅游服务单位和个人强化纪律,自我约束、规范服务,旅游投诉比过去明显下降,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旅游市场秩序良好。 三、抓行风,树形象,促进大发展 根据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联合开展的“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为主题的旅游行风建设活动为契机,十堰市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活动,使十堰的旅游市场、旅游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2007年,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76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1﹒6亿元。全市A级旅游景区已达20家,旅游涉外星级饭店63 家,旅行社77 家,旅游商品企业26家,旅游从业人员达4.6万人。旅游综合发展水平在全省排名前移至第三位。2007年,在全省导游大赛表彰中,我市有7位同志获得全省优秀导游员称号;1位同志获得全省模范导游员称号;我局还有1位同志被国家旅游局授予“全国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此外,有5家旅行社获得全省文明旅行社称号。在十堰市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基础上,2007年又获得“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城市”。武当山获得“欧洲人最喜欢的中国十大景区”和“最受群众欢迎的中国十大景区”光荣称号。这些业绩的取得,充分说明了十堰市在抓行风建设上,始终得于坚持;十堰人坚信:只有坚持一手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的良好氛围,才能有一个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旅游产业才能得到更大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十堰市将为地方旅游产业的发展,更为湖北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四、关于2008年旅游行风建设工作的计划 1、按照国家旅游局、国务院纠风办、省旅游局关于旅游行风建设方面的通知精神,开展各项活动。 2、按照十堰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各项活动,开展工作。 3、围绕国务院、国家旅游局、省政府、省旅游局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开展各项工作,以此规范旅游行政服务行政为,规范十堰旅游市场行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确保十堰旅游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为十堰、湖北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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