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过去五年、研究部署2008年的旅游行业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关于廉政建设各地主要按照当地党委、纪律和监察部门的部署开展工作。按照今年二月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会议的有关精神,结合旅游行风建设,我代表国家旅游局党组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过去五年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回顾 (一)旅游行业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得到进一步落实 1、加强教育,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各级旅游部门坚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思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纪律法规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遵守贯彻党章,教育党员干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立场和观点,严守政治纪律,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坚持旅游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国家旅游局党组对机关党员干部提出了“谦虚谨慎、勇于创新、精细严明、高效务实、勤奋廉洁、奉献旅游”的要求,进一步树立了国家旅游局干部队伍的新形象。南京、汉中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新工作方式,开展特色鲜明、生动活泼的廉政文化教育,推出廉政旅游线路,受到了机关党员干部和广大旅游者的欢迎。 2、完善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各级旅游部门按照中央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诫勉谈话等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机关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行政审批、财务管理、旅游发展基金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管理使用制度等,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国家旅游局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一岗双责”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制度,制定了63个机关日常管理和规范方面的规章制度,覆盖了机关工作的主要环节。北京、辽宁、上海、深圳等地旅游部门规范办事程序,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监督手段,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强化监督,保证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级旅游部门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格禁止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各级旅游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了对旅游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以及大型旅游活动等工作的监督。国家旅游局建立司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及时掌握领导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和重大事项。上海、江苏、浙江、福建、重庆、陕西、内蒙古、广东、湖北、山西、甘肃等省区市旅游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以及导游员资格考试等业务工作中,切实发挥监督协助作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旅游行风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1、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上,在坚决维护广大旅游者和旅游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既立足当前,更考虑长远,努力探索建立机制。责任主体上,明确了旅游行风建设工作既是旅游部门的职责,也是各相关单位的重要职责。工作机制上,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形成了依靠政府纠风部门和旅游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旅游管理部门和各涉旅部门齐抓共管、“一把手”亲自抓行风的工作局面。工作方式上,既注重治标,更注重治本,探索了一条评议、整改、建设等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行风建设工作路子。 2、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各级旅游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方式推动旅游行风建设工作开展。2007年,全行业开展以“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为主题的旅游行风建设活动,重点抓好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行风建设工作,不断营造群众满意的旅游目的地。北京、上海、浙江、福建等多数省市聘请行风评议员、监督员对旅游行业进行明察暗访和监督评议,开展民主评议,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山西、四川、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广东等省区以“行风热线”为平台,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和建议。江苏、山东、河南等省组织问卷调查,收集各方意见建议。重庆、贵州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实行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深圳实施政务公开,公示办事程序。厦门制定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3、更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各级旅游部门把旅游市场治理整顿、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治理商业贿赂与旅游行风建设相结合,逐步建立“守信得益、失信受罚”的奖惩机制。贯彻中央关于禁止公费出国旅游问题,联合中央纪委、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开展调研,提出加强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的工作建议。联合中央纪委调研中国游客境外涉赌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禁赌不禁游”的建议。针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涉及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收取佣金等行为的法律定性问题,联合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机构、最高法院开展调研,维护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4、行业精神面貌进一步好转。大力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先后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如文花枝、杨文洲、赵明健等先进个人,峨眉山、黄山、九寨沟、庐山、张家界、武当山、石林、武夷山等优良行风景区,还有一部分讲诚信、守信誉的旅行社和宾馆饭店。山东开展向游客称为“泉城的爱心使者”导游员韩苗苗学习;安徽开展向累倒在工作岗位上的优秀干部彭润生学习;海南开展向优秀旅游干部邹贤锋和“阳光导游”李静娜学习;武夷山市开展向英雄人物李小化和模范导游朗爱英的学习活动等。特别是在今年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斗争中,旅游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坚守工作岗位,不畏艰苦,连续奋战,湖南、贵州、江西、安徽、湖北、广东、四川等地都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这都充分体现了旅游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良好作风、优良品质和崇高精神。 (三)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认真对待群众来信,对于反映比较突出、有线索可查的信访工作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尽管近几年旅游行业没有发生重大案件,但对群众反映的一些带有苗头性的问题,譬如贪污挪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旅游发展基金等问题,各级旅游部门党组、旅游纪检监察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认真核查。通过调查核实、案例教育,进一步强化了纪律观念,规范了工作行为。 同志们,五年来,我们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围绕服务和促进旅游发展这个中心,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广大游客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始终坚持抓党风、带政风、促行风,注重工作的连续性和系统性,注重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努力做到工作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效果明显。我们注重调查研究,加强部门沟通,把解决群众反映比较突出、影响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五年来,全行业和相关部门对旅游行风建设认识不断提高,工作力度加大,工作方式不断创新,工作成效更为明显,旅游行业风气不断好转。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旅游行业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国家旅游局到一部分地方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抓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起来,旅游市场秩序尚未根本好转;旅游诚信体系建设从认识到制度还有很大差距;有些地方旅游发展基金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管理使用不够严格规范。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动上述问题的解决。 二、2008年的主要任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纪委的有关部署,今年旅游系统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廉政工作的制度化建设,推动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推动旅游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深入发展,推动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建设,努力使广大游客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抓好几项工作的监督检查 1、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加强对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认真抓好落实。我们全行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从我们旅游行业来讲,要围绕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旅游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发展转变,由注重规模扩张向扩大规模和提升效益并重转变,由注重经济功能向发挥综合功能转变。抓住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战略机遇,提升旅游消费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围绕完善行业管理,增强旅游公共服务能力的要求,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继续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不断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2、继续抓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监督。要对易发多发腐败问题的领域进行监督,对行政审批、政府采购、从事任免等重大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防止和减少腐败问题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制度上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的发生。 3、加强对各级旅游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各级旅游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理解依法行政的内容和基本要求,真正实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市场、企业和中介组织的关系,该谁作为的谁作为。要更加重视旅游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 4、规范重要领域权力运行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事项的监督。要重点监督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对旅游发展基金的项目审批、资金发放和使用的监督,充分发挥旅游发展基金的宏观导向和激励作用,规范申报立项审批工作,保证经费的专款专用,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滞拨等现象发生。二是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监督检查。目前,个别地区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管理还存在管理不规范,非法挪用、侵占等现象。要确保规范对质保金的管理和使用。 (二)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进旅游行风建设 1、进一步提高认识,推动旅游行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自觉抓好作风转变,消除不和谐因素,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要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高度,进一步推动旅游行风建设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于广大海内外旅游者,服务于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从推动实现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切实解决广大游客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行风建设的良好成果取信于民,让旅游发展的成果惠及于民。 2、注重总结经验,完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一要注重“纠”。及时发现和纠正影响旅游业发展的各种不正之风,既发挥各级旅游部门的自查自纠功能,又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功能,让广大游客、社会媒体和行风监督员参与监督。要在政风行风热线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游客反映问题的途径,争取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二要注重“评”。要定期开展民主测评,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要逐步推进评议工作的常态化,将办事公开、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阳光政务、听证质询、自查自纠、践诺公示等工作纳入到评议之中,确保评议工作常态化。三要注重 “建”。要由解决旅游个案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要由行政手段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向依靠制度和机制规范政风行风转变。要由依靠外部压力进行整改提高向依靠内部进行自觉整改转变。四要注重“实”。要切实解决影响旅游业健康发展和损害游客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3、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源头治理工作。坚持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导致腐败和不正之风滋生的深层次问题,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推进行政审批、资金管理和行业管理等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最大限度地通过制度和法规来规范和引导市场。要切实转变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政务,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加强领导,确保旅游行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加强对旅游行风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与纠风部门一起协调好相关涉旅部门齐抓共管。各级旅游部门主要领导要对行风建设工作负总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行风建设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目标统筹安排。各级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支持。要推动旅游纪检监察工作和旅游业务工作的结合,主动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建议,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形成抓好工作的合力。 2、注重抓好机关党风政风建设,带动行业作风建设。要把机关的党风政风建设作为重点,发挥机关在行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要坚持从机关领导作风抓起,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带头学习、艰苦奋斗、勇于负责、求真务实、团结互助、创风气之先的好作风。进一步加强旅游廉政文化建设,充分挖掘红色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中的廉政文化资源,提升旅游廉政文化内涵,提升旅游部门和企业的整体形象和服务水平。 3、继续在优秀旅游城市中深入开展“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活动。这项活动去年和国务院纠风办联合部署以来,得到了广大优秀旅游城市的响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要在优秀旅游城市中继续开展这项工作。 今年8月将在北京举办第29届奥运会,我们要抓住机遇,积极向世界展示中国旅游行业的良好行风和形象。一方面通过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展示中国旅游发展的良好硬件环境;一方面通过奥运,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同志们,2008年的旅游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任务很重,我们一定要抓好工作落实。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以优良的工作业绩,为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