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4号),《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18号)
二、申办对象资格
1、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可以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的国际旅行社在职正式员工;
2、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4、可切实负起领队责任的旅行社人员;
5、掌握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情况。
三、办理程序:
1、领队证由出境旅游组团社统一向省旅游局申领,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领队证人员登记表;
(2)组团社出具的申请报告和胜任领队工作的证明;
(3)申请领队证人员业务培训证明;
(4)申请领队证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
(5)二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省旅游局当日审核组团社提交的申报材料。对审核合格的,5日内上报国家旅游局统一制作领队证;对审核不合格的,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五、具体办理机构
湖北省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联系电话:027-87124696)。
附件1∶出境旅游领队证申请表.xls |